牌照

CYSEC牌照

Leverate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受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许可证号160/11)监管,授权该公司向所有欧盟成员国和其他第三国提供大宗经纪服务和直通式处理。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是塞浦路斯投资服务公司的监管机构,也是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CESR)的成员。Leverate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遵守所有适用的欧盟和地方法规,包括《欧洲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和《2007年塞浦路斯投资服务和活动及受监管市场法》(第144(I)/2007号法律)。

MIFID牌照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于2004年4月21日通过了关于金融工具市场(MiFID)的指令2004/39/EC,2007年11月1日生效,旨在监管欧洲经济区(EEA)内提供投资服务和活动的金融工具市场。塞浦路斯还于2007年《塞浦路斯投资服务和活动及受监管市场法》(第144(I)/2007号法律)通过了该指令。欧盟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为欧洲经济区内的投资服务提供了统一的监管制度。该指令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效率,提高金融透明度,增加竞争,并在投资服务中提供更大的消费者保护。MiFID的独特原则之一是,投资公司可在另一成员国和/或第三国境内自由提供其投资和辅助服务,前提是此类服务由投资公司授权。2011年10月20日,在现有规则的基础上,欧洲议会和理事会通过了一项修订MiFID的立法提案,该提案后来以修订指令2014/65/EU的形式,废除了MiFID、金融工具市场指令(MiFID II)和一项新法规,金融工具市场监管(MiFIR),目的是考虑到自2007年实施MiFID以来贸易环境的发展,并根据金融危机改善金融市场的运作,使其更有效率、弹性和透明度。MiFID II和MiFIR在2018年1月3日之前对所有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法律生效。Leverate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受监管的欧盟投资公司,遵守所有适用的欧盟和地方法规,包括MiFID和2007年《塞浦路斯投资服务和活动及受监管市场法》(第144(I)/2007号法律)。有关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查看许可证。

Leverate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由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授权和监管,CIF许可证编号:160/11风险警告:我们的服务包括保证金交易的产品,并对您的资本带来高度风险。您可能会损失部分或全部投资资本。请参阅:LFS风险披露中的详细风险警告。

扎沃斯市中心4楼88 Ayias Fylaxeos St.Limassol 3025 P.O.B 56942,Limassol 3311,塞浦路斯电话:+357 25 44 22传真:+357 25 44 23电子邮件:lfs@leverat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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